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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4
Oct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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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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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4-050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4-049 ), 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首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 数量为 74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 %,成交的最高价为 4.91 元 / 股, 最低价为 4.81 元 / 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 361.76 万元。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 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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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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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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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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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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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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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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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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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