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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3
Jun 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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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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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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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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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下午 2:30 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 - - 6 月 2 日上午 9:15 9:25 , 9:30 11:30 ,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3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311,714,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945%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0,556,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380% 。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158,71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5 %。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196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9,439,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0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议案一:《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为: 310,976,1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 ; 667,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3% ; 70,7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846,1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95% ; 522,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75 %; 70,700 股弃权。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为: 311,042,2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3% ; 668,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4% ; 4,1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912,2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32% ; 52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5 %; 4,100 股弃权。
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 310,917,4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2% ; 79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5% ; 4,1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787,4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08% ; 648,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09 %; 4,100 股弃权。
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为: 311,042,2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3% ; 668,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4% ; 4,1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912,2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32% ; 52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5 %; 4,100 股弃权。
5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为: 311,042,1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2% ; 668,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4% ; 4,2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912,2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30% ; 52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5 %; 4,100 股弃权。
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为: 311,036,7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5% ; 673,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2% ; 4,2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906,7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21% ; 528,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94 %; 4,200 股弃权。
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 311,025,5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9% ; 685,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 ; 4,2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895,5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95% ; 539,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20 %; 4,200 股弃权。
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表决结果为: 311,025,69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9% ; 685,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 ; 4,1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 48,895,67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97% ; 539,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20 %; 4,100 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王俐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 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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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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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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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