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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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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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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 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访谈、 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运作 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举行了 4 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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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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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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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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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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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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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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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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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 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 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监事会未 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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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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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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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 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公司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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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股东高密华荣实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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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元。 2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华荣实业核实,截止到 2021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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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华荣实业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0 元。
- (五)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我们认为: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 健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 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办法》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 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 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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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防范经营风险,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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