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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2
Jan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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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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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同时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7 元 / 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且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8,655,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4.26 %,累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 15,750.19 万元。本次股份回购已 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以及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 、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的回购,并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 2021 年 3 月 2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1 年 6 月 2 日、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分别披 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2%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达 3%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相关公告。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3 、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实际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 回购股份 38,65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26 %,成交的最高价为 4.40 元 / 股,最低价为 3.92 元 / 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 15,750.19 万元。
(二)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本次回购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中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股票价值的判断,本次回购的顺利实 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 升,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8,655,100 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未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
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 3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
1 、开盘集合竞价;
-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
-
幅限制的价格。
(三)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22 日)前 五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为 84,207,1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 定。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进展及结果,公司将依法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