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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1

Jan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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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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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 9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基本面价值的判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 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 元 / 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或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最高金额 2 亿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7 元 / 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5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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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3.1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 、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 1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 )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 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 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 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7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 1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 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 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 案;

( 3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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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 ( 5 )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 ( 6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须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临 2021-003 )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

  •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04 )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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