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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Jun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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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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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 2019 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 永华明( 2020 )审字第 61222633_B0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 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2019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对北京睿优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睿优 铭集团”)的 60.7391% 的股权收购交易,收购对价合计人民币 291,884,250.00 元。 根据收购协议,睿优铭集团 2019 年的实际业绩已触发公司可以向睿优铭集团原股 东行使回购权的条件,该项或有对价构成了金融资产。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 据评估师的评估结果,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84,375,686.00 元,但该评估结果未考虑其信用风险。截至本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回购权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回收性的管理层估计做出判 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孚日股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二、董事会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 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理解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 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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