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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1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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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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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7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12 月 12 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綦宗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94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2017 年 0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 议案》;2019 年 0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授权期限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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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张。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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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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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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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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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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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始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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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6.3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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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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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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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到期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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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期满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按债券面值的 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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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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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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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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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 A 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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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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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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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发行方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 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1)可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债券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 有的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7403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 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908,000,005 股,剔除回购专户库存股 30,000,000 股后, 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878,000,005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 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6,499,83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总额的 99.9974%。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3)向原 A 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083”,配售简称为“孚日配债”。原股东网上 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 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 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孚日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 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2083”, 申购简称为“孚日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 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 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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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0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0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债券于深交所上市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 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密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密市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 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 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监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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