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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8
Jun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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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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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下午 14 点 30 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 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 - 6 月 22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吴明凤女士主持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4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1,891,0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5519%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9,041,9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2381% 。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49,173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3138%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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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31,324,6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293% ; 566,373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 ; 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 26,382,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980% ; 反对 566,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17% ;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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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为: 331,324,625 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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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293% ; 566,373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 ; 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 26,382,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980% ; 反对 566,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17% ;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王俐君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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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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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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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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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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