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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Sep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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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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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说明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制订,现对有关规定进行如下说明:

1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程序合法、有效。

3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 、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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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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