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VIM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Apr 27, 2015

54143_rns_2015-04-27_34ce15a8-a52a-4f97-a691-62f9b86b2006.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产 生影响。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 8 项具体准则。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新颁布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 2014 年度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 7 项具体准则要求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会计准则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基本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 2014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 5 项 具体准则以及新颁布的 3 项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 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

(一)在 2014 年以前,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 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2014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递延收益中进行列报,本公司对该项会 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4 年报表已重新表述, 2013 年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 非流动负债 108,297,535.14 元,调增递延收益项目 108,297,535.14 元,对负债总额 无影响。

(二)在 2014 年以前,公司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中列 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应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报,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 2014 年报表已重新表述, 2013 年资产负债表中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 -886,227.18 元,对股东权益总额无影响。

(三)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合 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按上述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 本准则和 8 项具体准则要求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价值。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按照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六、备查文件

  •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