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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3
Aug 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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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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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8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于 2013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356,861,9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0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 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56,861,90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56,861,90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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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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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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