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VIM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Jul 25, 2008

54143_rns_2008-07-25_b941867c-4924-41b6-8744-773ad29ed47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山东证 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要 求,为严防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特制订本制度:

1、由总经理牵头,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具体负责,加强公 司财务过程控制,对公司日常财务行为进行监控,防止发生大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2、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公司《关

  • 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 3、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4、因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时,财务部需按照“内 部审签表”办理资金支出手续;

  • 5、在审议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董事会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

  • 事会报告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6、公司应在季度报告、半年报、年度报告公布前10 个工作日内 向山东证监局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关联交易情况;

  • 7、未经董事会等相关程序批准,公司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

  • 不得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资金、固定资产等资产,违者将按照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有关程序对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 处分:三百万元以下给予严重警告及5000 元以上罚款;三百万元以 上一千万元以下给予记过及8000 元以上罚款;一千万以上给予免除 职务及10000 元以上罚款。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对维护上市 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未经董事会等相关程序批准,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擅自批准发生大股东资金占用或进行任 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均视为严重违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协助、纵容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在发生以上行为时, 除按照上述第8 条规定予以处罚外,对于涉及占用资金金额超过净资 产5%以上的,公司董事会将建议召集股东大会免除相关人员的职务。 9、公司应强化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若发 现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公司应立即召开董 事会,审议“清理大股东欠款及冻结大股东股份”的方案;

10、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 月24 日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