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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Dec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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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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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孙日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孚日控股”)的通知,其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 、增持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

2 、首次披露增持公司股份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5 )。

3 、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孙日贵先生及 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计划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开始, 12 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份 2% 的股份。

4 、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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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孙日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从 2016 年 11 月 28 日起开始增 持本公司股份,截止 2016 年 12 月 29 日孙日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孚日 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8,159,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 的公告,详情请查 阅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6 )。 上述增持后,截止目前孚日控股持有本公司 248,991,096 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7.42% ;孙日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0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51% ,通过控制孚日控股,合计控制本公司 32.93% 的股份。

孙日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已达 2% ,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孚日控股持有本公司 230,831,61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42%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持有公司 50,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51% ,孙日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数量为 280,831,617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30.93% 。

增持完成后,孙日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数量为 298,991,096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32.93% 。

四、增持的合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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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增持承诺履行情况

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即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1 、增持人孙日贵先生于本次增持时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 内自然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 格。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 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解散或终止的情形;孙日贵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2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 增持股份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 申请的条件并符合证监发【 2015 】 51 号文件的规定。

3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交易所的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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