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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l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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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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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 事共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 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将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7.88 亿元(含 7.88 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含 6.50 亿元)”,同时相应 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1 )调整前的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88 亿元(含 7.88 亿元),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 2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含 6.50 亿元),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 )调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88 亿元(含 7.8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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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年产6,500 吨高档毛巾产品项目 | 33,159.20 | 24,200.00 |
| 2 | 高档巾被智能织造项目 | 25,237.00 | 16,600.00 |
| 3 | 年产7,500 吨高档巾被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 45,000.00 | 38,000.00 |
| 合计 | 103,396.20 | 78,800.00 |
( 2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含 6.50 亿元), 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年产6,500 吨高档毛巾产品项目 | 33,159.20 | 24,200.00 |
| 2 | 高档巾被智能织造项目 | 25,237.00 | 16,600.00 |
| 3 | 年产7,500 吨高档巾被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 45,000.00 | 24,200.00 |
| 合计 | 103,396.20 | 65,000.00 |
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将由公司负责实施。同时,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 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 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 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原方案详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7-019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7 )及《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8 )。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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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四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以上议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 为准。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四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54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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