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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ul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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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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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7 月 18 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 2 亿元自有资金委托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 行专项资产管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效益。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1 、资产管理人概况
名称: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36 层 法定代表人:葛航
注册资本: 2000 万
经营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资产托管人概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单大华路 2 号广发银行大厦 4 层资产托管部 注册资本: 154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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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 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专项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 1 、投资标的名称:进取 3 号股权收益权(潍坊银行股权收益权)。
2 、投资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
3 、投资期限: 24 个月,经各方同意可延续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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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该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公司以自有资金 2 亿元投向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成立的以潍坊银行股权收益权作为投资标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 管理计划以潍坊银行的股权作为收益保障基础,预期年化收益率约为 8.8% ,到期归 还本金,若本金不能收回,则本公司享有潍坊银行 9397 万股的处置权,该股权目前 公允价值约为 2.8 亿元。
该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本公司可以分期将资金划拨至该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专 户,由锐懿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项管理,本公司可以按季度提取投资收益。 6 、潍坊银行概况:
潍坊银行成立于 1997 年 8 月,是山东半岛地区成立的第四家城市商业银行,总 部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 5139 号,注册资本 20.23 亿元。目前,潍坊银 行下辖 13 家区域客服中心、 8 家金融事业部,在潍坊区域设立 52 家支行,在青岛 地区成立一家异地分行,下设四家支行,控股青岛胶南海汇村镇银行。截止 2012 年 末,潍坊银行总资产达到 523.7 亿元 , 本外币存款余额 450.9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 310.2 亿元 , 全年上缴税金 4.2 亿元。
潍坊银行 2010 年至 2012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5.72 亿元、 6.38 亿元、 7.39 亿元, 每股收益均为 0.37 元, 2012 年末每股净资产 2.15 元, 2010 年和 2012 年股权收益 率分别为 15% 和 20% 。
四、本次专项资产管理的目的、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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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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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险揭示:委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政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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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风险、购买力风险、委托财产无法变现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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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五、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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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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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一旦
-
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风 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 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专项资产管理,不会对 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 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以及购买股权收益权后的 12 个月内不实施下 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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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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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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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项资产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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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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