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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Jul 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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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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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08-0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 本公司 ” )于 2008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现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7 年 12 月,本公司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7 ) 445 号文核准,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86 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07) 第 161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总额为 128,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36.80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25,963.20 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在中国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高密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根据 200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24 日使用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此次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于 2008 年 7 月 23 日到期(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9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将于 7 月 23 日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到专用账户。

2008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963.20 万元,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募集 资金项目已投资约 6.09 亿元。根据 200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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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1 月 24 日使用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使用资金将 于 2008 年 7 月 23 日到期,公司将于 7 月 23 日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到专用账户。根据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预计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继续投入约 2.93 亿元, 预计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有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于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使用该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在 3 亿元人民币以内, 期限为不超过 6 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情况下,拟于 7 月 25 日起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 6 个月,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孚日股份 ” ) 2007 年公开增发 A 股的保 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本保荐人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对孚日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保荐意见:

孚日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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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孚日股份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 满时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 司承诺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及 时归还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10% ,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保荐人同意孚日股份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 下,按照法定程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六、备查文件

  •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4 、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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