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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Jul 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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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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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孚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 并对公司目前经营和整体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实,现就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963.20 万元,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项目已投资约 6.09 亿元。根据 200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1 月 24 日使用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该使用资金将于 2008 年 7 月 23 日到期,公司将于 7 月 23 日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到专 用账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预计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将 继续投入 2.93 亿元,预计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有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因此,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 该部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 财务费用。
二、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流动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项目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由总经理负责及 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
三、公司拟于 2008 年 7 月 25 日起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继续 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是符合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我们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 式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郑建彪、盛杰民、李质仙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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