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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Dec 31, 2008
54143_rns_2008-12-31_28343a72-94c0-45ce-9235-ce133e761bc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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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孚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并对公司目前经营和整体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 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实,现就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拟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流动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 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收购股 权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Johanna Solar Technology GmbH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大股东孚日控股所持有的德国 Johanna 公司 的股权 2,709,050 股,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我们对该事项的了解,认为此次股权转让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交易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收购孚 日地产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高密市孚日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大股东孚日控股所 持有的孚日地产 700 万股权以及杨宝坤、张武先分别持有的 330 万股权,双方 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公平合理。关 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我们对该事项的了解,认为此次收购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交易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盛杰民、郑建彪、李质仙、林存吉
2008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