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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Dec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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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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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证报告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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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证报告 1 - 2 二、 验证事项说明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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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报告 安永华明 (2019) 验字第 61222633_B01 号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孚日集团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合同的要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取得募集资金,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证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孚日集团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孚日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 发表验证意见。我们的验证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 资》的要求进行的。在验证过程中,我们结合孚日集团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 等必要的验证程序。 根据孚日集团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及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孚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944 号)核准, 孚日集团公开发行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孚日集团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孚日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65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 经我们验证,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孚日集团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 7,000,000.00 元(本次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8,000,000.00 元,孚日集团 2018 年度已 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陆亿肆仟叁佰万元整( 643,000,000.00 元)。 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7,547,169.81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50,725.0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肆仟壹佰陆拾万贰仟壹佰零伍元壹角玖分 ( 641,602,105.1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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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报告 () 安永华明 (2019) 验字第 61222633_B01 号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验证报告仅供孚日集团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时使用,并不适用于其他任何 用途,并且本验证报告不应被视为是对孚日集团验证报告日后资金保全、偿债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本验证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炯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 佩 中国 北京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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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验证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孚日集团 ” )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 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为 002083 。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6 月 21 日,孚日集团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944 号)。根据孚日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1944 号文核准,孚日集团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孚日集团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孚日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65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 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 三、 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孚日集团已公开发行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0% 、第二年为 0.60% 、第三年为 1.00% 、第四年为 1.50% 、第五年为 1.80% 、第六年为 2.00% 。孚日集团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扣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 含税人民币 7,000,000.00 元(本次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8,000,000.00 元,孚日集团 2018 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 元)后,余额人民币陆亿肆仟叁佰万元整( 643,000,000.00 元)已 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分别汇入孚日集团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密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12020200062848 的人民币账户 401,000,000.00 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高密开发区分理处开立的账号为 15454101040004480 的人民币账户 242,000,000.00 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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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验结果(续)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 8,397,894.81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8,000,000.00 7,547,169.81 律师费 400,000.00 377,358.49 信息披露费 200,000.00 188,679.25 会计师费 126,768.50 119,592.92 登记费 65,000.00 61,320.75 文件制作费 60,000.00 56,603.77 资信评估费 50,000.00 47,169.81 合计 8,901,768.50 8,397,894.81 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肆仟壹佰陆拾万贰仟壹佰零伍元壹角玖分 ( 641,602,105.19 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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