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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Dec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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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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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鉴证报告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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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鉴证报告 1 - 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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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 2019 )专字第 61222633_B04 号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以下简 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证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 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孚 日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 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孚日集团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孚日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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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9 )专字第 61222633_B04 号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仅供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目的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炯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 佩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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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191223 日止

一、 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是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的。 二、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证监许可 [2019]1944 号文《关于核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65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0 万元,期限 6 年。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641,602,105.19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上述募集 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安永华明 (2019) 验字第 61222633_B01 号验证报告验证。 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万元 ) ( 万元 ) 1 年产 6,500 吨高档毛巾产品项目 33,159.20 24,200.00 2 高档巾被智能织造项目 25,237.00 16,600.00 年产 7,500 吨高档巾被系列产品 3 智能制造项目 45,000.00 24,200.00 合 计 103,396.20 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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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续) 截至 20191223 日止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本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 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四、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年 产 6,500 吨高档毛巾产品项目、高档巾被智能织造项目和年产 7,500 吨高 档巾被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71,236.60 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号 投资额 ( 万元 ) 投入金额 ( 万元 ) 年产 6,500 吨高档毛巾 1 产品项目 23,360.21 21,637.60 2 高档巾被智能织造项目 16,600.00 16,224.71 年产 7,500 吨高档巾被 3 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24,200.00 24,253.92 合 计 64,160.21 62,116.23 五、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62.31 万元。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号 投入金额 ( 万元 ) ( 万元 ) 年产 6,500 吨高档毛巾 1 产品项目 21,637.60 21,637.60 2 高档巾被智能织造项目 16,224.71 16,224.71 年产 7,500 吨高档巾被 3 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24,253.92 24,200.00 合 计 62,116.23 62,0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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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续) 截至 20191223 日止 六、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计划已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5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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