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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Jun 20, 2023
54817_rns_2023-06-20_d3661526-3442-475f-bf9a-b26e4806c4dd.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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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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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08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
量为 2,762,482.00 股,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的 0.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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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08 人,可申请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62,482.00 股,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的 0.2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1、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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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向 22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33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6、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 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 应修订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 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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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披露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8、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 授予登记工作,向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6.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65 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10、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8 日,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3 年 6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7 日),解除限售比例为首 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 30% |
3
|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
|---|---|---|---|---|
|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 ||||
| 序号 | 解除限售的条件 | 成就情况 | ||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该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
||
| 3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 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 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 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期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基准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 以2021 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0% 以2021 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30% 其中,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确定方法如下(设X 为考 核当期实际同比2021年增长率,A为当期基准增长率,B为当 期目标增长率):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 情况 指标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当B>X≥A 60%+(X-A)/(B-A)×40% 当X≥B 100% |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股份 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为661,318,228.30元。 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21,405,011.94 元为基数,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26.83%。因此,按照指标解 除限售股票比例公式,公司级 可 解 锁 比 例 =60% +(26.83%-10%)/(30%-10%)× 40%=93.67%,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
||
|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 情况 |
指标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 |||
| 当B>X≥A | 60%+(X-A)/(B-A)×40% | |||
| 当X≥B | 100% | |||
| 说明:以上“净利润”为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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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解除限售的条件 | 成就情况 | |
|---|---|---|---|
| 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 |||
| 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 |||
| 4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主要依 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依据。详见下表: 考核等级 S A B C D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 格 不合格 个人级解除限售 比例 100% 90% 80% 70% 0% |
除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外, 首次授予的209 名激励对象 在2022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68名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为A;116名激励 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为B;24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 为C;1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为D。公司将按照个人 绩效对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 除限售。 |
备注:
1、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 限售股票比例×个人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 2、个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满足。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以及 2021 年度权 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激励对象人数进行如下调整:授予价格由 6.09 元/ 股调整为 5.78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77.40 万股调整为 1,333.00 万股,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254 名调整为 227 名。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激励对象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 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由 54 人调整 为 49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1.9 万股调整为 186.7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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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62,482 股,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
日公司总股本的 0.2526%,占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总股数的 20.7238%。
-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208 人。
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数 (股) |
第一期可解锁限 制性股票(股) |
第一期应注销限 制性股票(股) |
剩余未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股) |
|---|---|---|---|---|---|
| 余忠 | 董事、副总经 |
480,000 | 94,419 |
49,581 | 336,000 |
| 理、董事会秘书 | |||||
| 彭卫红 | 董事、副总经理 | 480,000 | 94,419 |
49,581 | 336,000 |
| 赵金秋 | 财务总监 | 239,000 | 53,729 | 17,971 |
167,300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224人) |
12,131,000 | 2,519,915 |
1,814,485 |
7,796,600 |
|
| 合计 | 13,330,000 | 2,762,482 |
1,931,618 |
8,635,900 |
首次授予的 227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个人 级解除限售比例为 0,不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公司将对其该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有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余 208 名激励 对象在按照公司级解除限售比例 93.67%和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计算后,本次可 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762,482.00 股。即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208 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62,482.00 股,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的 0.2526%。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股)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股) |
|---|---|---|---|---|
| 增加(股) | 减少(股)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9,488,592 | 2,762,482 | 656,726,110 | |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441,451,836 | 441,451,836 | ||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839,756 | 202,839,756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5,197,000 | 2,762,482 | 12,434,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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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股)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股) |
|---|---|---|---|---|
| 增加(股) | 减少(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4,195,378 | 2,762,482 |
436,957,860 | |
| 三、股份总数 | 1,093,683,970 | 1,093,683,970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 2023 年 6 月 12 日股 本结构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解锁完成 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专项意见说明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8 人,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均达到可解锁 级别,且公司符合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 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 20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内的 2,762,482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解锁的208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 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 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208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解锁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762,48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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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 司对 20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 2,762,48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 锁。
4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相 关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满足《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和定 价依据、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 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崇达技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 成就,上述事项已经崇达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崇达技术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
2、《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8
-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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