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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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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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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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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三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崇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4 号)的核准,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发行人”、“公司”)向 19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839,756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9.8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1,999,999,994.16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崇达技 术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认为本次发行完成后崇达技术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特推荐其本次发行的股 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单元
207(办公场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
成立时间: 1995年5月4日
上市时间: 2016年10月12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崇达技术
股票代码: 002815

1

法定代表人: 姜雪飞
董事会秘书: 余忠
联系电话: 0755-2605520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untakpcb.com/
经营范围: 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生产
(由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按深贸
管登证字第2003-703号办理);线路板研发和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
设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器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及其他限制项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本次证券发行
的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7-541 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7-231 号)和《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 7-170 号)。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921,188.76 869,415.43 768,398.42 537,795.62
负债合计 390,439.83 394,762.78 333,410.69 148,690.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0,748.93 474,652.64 434,987.73 389,105.05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0,601.43 454,388.09 419,672.28 386,615.54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9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48,585.23 599,576.95 436,771.46 372,745.08
营业利润 61,212.47 69,758.17 49,404.33 59,103.78
利润总额 61,065.45 69,795.61 49,662.55 59,038.01
净利润 53,605.28 61,178.86 44,524.29 52,589.59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414.17 55,387.18 44,061.92 52,604.88

2

项目 20221-9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50,972.91 52,140.50 39,248.38 49,736.63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21-9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69,964.99 122,343.24 52,646.66 78,74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65,471.01 -74,465.32 -113,125.73 -92,960.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9,424.60 -31,597.65 86,585.71 -16,736.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16,715.51 14,113.93 22,464.24 -30,550.43

4 、主要财务指标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1-9
/2022-09-30
2021 年度
/2021-12-31
2020 年度
/2020-12-31
2019 年度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70 1.64 1.81 1.50
速动比率(倍) 1.39 1.26 1.51 1.2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2.38% 45.41% 43.39% 27.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59% 35.58% 35.26% 26.5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8 5.31 5.14 5.05
存货周转率(次) 4.00 5.90 6.75 7.21
每股净资产(元) 5.97 5.42 4.93 4.4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元)
0.79 1.40 0.60 0.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43 0.6313 0.5035 0.62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43 0.6313 0.5035 0.62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0.5821 0.5943 0.4485 0.5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每股收益(元/股)
0.5821 0.5943 0.4485 0.5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8% 12.72% 11.16% 16.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1% 11.97% 9.94% 15.63%

3

二、本次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证券的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数量 202,839,756股
证券面值 1.00元/股
发行价格 9.8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4.16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81,942,618.08元
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
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资源的制度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完善、
执行有关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利益的内控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财
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
合规性的制度,并对重大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
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
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对外担保的程序,持续关
注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并发表意见并对担保的合规
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
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
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 产生影响的事项。

五、相关承诺事项

(一)中信建投证券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5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中信建投证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 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中信建投证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 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彭欢、李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35 层

邮编:518000

电话:0755-23953863

传真:0755-23953850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崇达技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

6

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条件。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推荐崇达技术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请予批准。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李 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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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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