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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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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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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1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2 年 8 月 9 日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江门蓬江支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江门崇达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门蓬江支行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江门崇达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门蓬江支行在上述 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2 、本次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门崇达提 供不超过 14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范围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5)、《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江门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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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日期:2010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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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 3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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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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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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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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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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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288,204.44 | 254,443.31 |
| 负债总额 | 100,983.52 | 79,136.53 |
| 净资产 | 187,220.92 | 175,306.78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281,397.82 | 225,877.45 |
| 利润总额 | 33,067.46 | 27,969.27 |
| 净利润 | 29,602.88 | 24,833.61 |
备注:江门崇达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为 35.04%。
-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限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 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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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 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 期之次日起三年。
3 、担保金额
最高债权本金余额(300,000,000.00,大写叁亿元整)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4 、保证范围
根据合同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 (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 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 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 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 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 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 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能 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 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无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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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17,150 万元(含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500,000 万元,以及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的 有效担保额度 17,15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8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含控股)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 304,102.95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6.93%。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门蓬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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