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9, 2020

54817_rns_2020-04-29_b510b9c9-0bc4-416f-a6e9-96ea2e3dbf7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0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 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债 80,000.00 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可转债 8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 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848 万元的余 额 79,152 万元,已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账号为 774469839450。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48290003 号《验证报告》。上 述款项均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016万元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 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 41,785.09 26,984.00
2 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3 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21,939.11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2,000.00
合计 95,724.20 78,984.00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 月 13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1)。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户的存款余额为 6,481,640.97 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 110,000,000.00 元及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26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76,481,640.97 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7.67%。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截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将已使用的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 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归还暂时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 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含下属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因此会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 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若公司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087.5 万元。

3、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承诺与保障措施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如形成流动资金缺口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行解决;

(3)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 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对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 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 加,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含下属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