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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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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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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11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一 (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 140,000.00 万 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 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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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付款的期限和方式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 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 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 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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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转换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始,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 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 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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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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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 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 赎回条款

公司拟行使赎回权时,需将行使赎回权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 但公司章程或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除外。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将在满足赎 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赎回公告将载明赎回的条 件、程序、价格、付款方法、起止时间等内容。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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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 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 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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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 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 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 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 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 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 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 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有当期股利,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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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十五) 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十六)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 (1)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 散或者申请破产;

  • (4)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 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十七)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0.00 万元

  • (含),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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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
电路板项目(一期)
136,641.51 1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76,641.51 140,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 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 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 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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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 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 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48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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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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