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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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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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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 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2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泽宏、钟明霞、周俊祥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 > 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 年年度 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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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 278,810,819.96 元。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 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3.10 元(含税),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 调整。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95,769,518.4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553,871,774.83 元,基本每股收益 0.63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资产 8,694,154,261.6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543,880,882.82 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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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社会责任报告 >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
8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9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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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宜。
10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 2022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796,000 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 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非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 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年内,其他综合授信 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 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2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2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 率,公司拟在 2022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 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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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 、会议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崇达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 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会议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崇达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董事 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会议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余 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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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 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7、在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作出相应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资格,在出现本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
8、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不 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 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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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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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为本激励计划聘请律师、会计师、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
11、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并做出其他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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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监事 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7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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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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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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