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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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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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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106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随后,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四 届监事会主席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董事长: 姜雪飞

2 、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姜雪飞、朱雪花、余忠、彭卫红;

(2)独立董事:李泽宏、钟明霞、周俊祥。

上述 7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会组成人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构成
1 战略委员会 姜雪飞 姜雪飞、彭卫红、李泽宏
2 提名委员会 钟明霞 钟明霞、周俊祥、姜雪飞
3 审计委员会 周俊祥 周俊祥、钟明霞、朱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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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薪酬与考核委员 李泽宏 李泽宏、周俊祥、余忠

上述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 1、监事会主席:杨林

  • 2、监事会成员: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林、刘保海;

(2)职工代表监事:袁进。

上述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姜雪飞

  • 2、副总经理:姜曙光、彭卫红、余忠

3、财务总监:赵金秋

  • 4、董事会秘书:余忠

余忠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5、证券事务代表:曹茜茜

曹茜茜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曹茜茜女 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汪姜维先生、独立董事徐滨先生届满离任,均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王剑峰先生、于跃文先生届满离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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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峰先生仍担任公司销售总经理,于跃文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汪姜维先生、徐滨先生、于跃文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

  •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剑峰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656,000 股,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谨对上述届满离任的董事汪姜维先生、徐滨先生、监事王剑峰先生、于 跃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 1、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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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 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 、姜雪飞先生(董事长)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 厦门大学 EMBA 硕士,兼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线路板行 业协会会长。1995 年创办本公司,自 2010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姜雪飞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曙光先生为弟兄关系。截至披露日,姜雪飞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7,821,720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2 、朱雪花女士(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南 开大学 EMBA 硕士。自 2010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披露日,朱雪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45,440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3 、余忠先生(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高级 经济师,厦门大学 EMBA 硕士。自 2010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余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43,2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4 、彭卫红女士(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高 级工程师,湖南大学 EMBA 硕士,兼任 CPCA 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会长。自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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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入公司,任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披露日,彭卫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43,38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5 、李泽宏先生(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 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专业工学博士。2010 年起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11 年起 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自 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李泽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6 、钟明霞女士(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2003 年起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自 2018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钟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7 、周俊祥先生(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披露日,周俊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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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1 、杨林先生(监事会主席)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 中国人民大学 EMBA 在读。2007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设计部经理、总监。自 2018 年 5 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96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刘保海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复旦大学 EMBA 在读。2003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监。

截至披露日,刘保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袁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 生,本科学历。2000 年 10 月至今,历任公司设备部经理、总监。

截至披露日,袁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1 、姜雪飞先生(总经理) ,简历同上。

2 、姜曙光先生(副总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 东北财经大学 EMBA 硕士。2008 年 3 月起任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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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自 2010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姜曙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 日,姜曙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544,160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彭卫红女士(副总经理) ,简历同上。

4 、余忠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简历同上。

5 、赵金秋先生(财务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 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高级经理、深圳崇达财务总监等职。自 2018 年 8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披露日,赵金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 、曹茜茜女士(证券事务代表)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出生,天津财经大学 EMBA 硕士。2011 年 7 月起任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证券 事务代表。

截至披露日,曹茜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55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2010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均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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