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28, 2016

54817_rns_2016-11-28_311eb65b-17a2-4ae3-b2dc-85cb210ed1c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在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姜雪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姜雪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姜雪飞、汪姜维、李泽宏组成,姜雪飞担任主任委员;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肖志兴、徐滨、姜雪飞组成,肖志兴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滨、肖志兴、朱雪花组成,徐滨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泽宏、徐滨、余忠组成,李泽宏担任主任委 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的简 历详见附件)

三、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姜雪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姜雪飞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彭卫红女士、姜曙光先生、余忠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彭卫红女士、姜 曙光先生、余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余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 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已将余忠先生的有关 资料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余忠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工业大街 16 号 联系电话: 0755-26055208 传真号码: 0755-2606869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姜雪飞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余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姜雪飞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曹茜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曹茜 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八、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 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九、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 超过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 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决议。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雪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厦门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中国线路板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会长。1995 年创办本公司,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 系,姜雪飞先生与姜曙光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日,姜雪飞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48,602,560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 担任董事的情形。

2、朱雪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东北财经大 学在读 EMBA。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 系,姜雪飞先生与姜曙光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日,朱雪花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7,622,720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 担任董事的情形。

3、余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厦门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截至披露日,余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21,6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4、汪姜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毕业于清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加拿大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担任深圳市同威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汪姜维先生通过深圳市同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威创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同威创业股份比例为 2.44%,同威创业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18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 情形。

5、肖志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欧洲工商管 理学院(INSEAD)组织行为学博士。历任亨利·明茨伯格首创的第三代管理教育 范式国际实践管理教育(IMPM)中国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亨利·明茨伯格研究 中心学术主任,领教工坊学术委员会主任。目前担任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肖志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条件。

6、徐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财务专业大学 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任深圳中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2013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首骋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深圳首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披露日,徐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条件。

7、李泽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电子科技大 学微电子专业工学博士。2010 年起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11 年起任电子科技 大学博士生导师;2012 年起任四川省和成都市电力电子协会副理事长。

截至披露日,李泽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条件。

8、彭卫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省资 江化学工业学校精细化工专业,湖南大学在读 EMBA。2000 年 1 月至今,就职 于深圳崇达,历任工程师、工艺课主管、制造部副经理、制造部经理、制造总监、 副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主任、CPCA 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会长及标准化委员会副会 长。自 2010 年 8 月与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彭卫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62,24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姜曙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在 读 EMBA。2008 年 3 月起任大连崇达执行董事、总经理。自 2010 年 8 月起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 系,姜雪飞先生与姜曙光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日,姜曙光先生直接持有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司股份 14,766,080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0、曹茜茜女士,1977 年出生,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天津财经大学 在读 EMBA,中级经济师。2003 年至 2011 年历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法 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7 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披露日,曹茜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2010 年 7 月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均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