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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Sep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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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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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崇达技术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及结论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公 开发行了 1,4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 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400 万元的余额 138,6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 账号为 74977400174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 了天健验〔2020〕7-106 号《验证报告》。相关方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签署了上 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是公司本次可转债 的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是珠海崇达。根据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 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本次增资事宜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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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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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X2U8X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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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日期:2017 年 09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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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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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地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 596 号 10 栋一楼 101-145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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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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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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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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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营业务:PCB 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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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珠海崇达 100%股权,珠海崇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47,619.82 | 39,793.02 |
| 负债总额 | 18,016.23 | 10,086.88 |
| 净资产 | 29,603.59 | 29,706.14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 | - |
| 利润总额 | -102.55 | -24.73 |
| 净利润 | -102.55 | -24.73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 《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 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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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仍持有珠海崇达 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已按要求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增资的增 资款将存放于该专项账户,只能用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 目(一期)”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增资 10 亿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 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 资子公司珠海崇达增资 10 亿元。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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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 期)”的建设。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增资珠海崇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珠海崇达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 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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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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