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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r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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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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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或“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崇达技术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 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 使用金额不超过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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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形式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 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 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 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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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的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履行程序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短期理财业 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崇达技术本次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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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 荐机构对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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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彭 欢 刘能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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