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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an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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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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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公司”)本公开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崇达技 术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095号文)核准,崇达技术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800万张,每张可转债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4.00万元, 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1日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290003号《验证报告》审验确 认。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不超过8.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1 |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 | 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 | 41,785.09 | 26,9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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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2 | 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3 | 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21,939.11 | 20,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 合计 | 95,724.20 | 78,984.00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
为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18年1月15日公司投入自有资金 6,152.65万元: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投入自筹资金额 |
| 1 |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 | 26,984.00 | 540.20 |
| 2 | 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20,000.00 | 2,908.57 |
| 3 | 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20,000.00 | 2,703.87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 |
| 合计 | 78,984.00 | 6,152.65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崇达 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 报告》(瑞华核字【2018】48290001 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18年1月29日,崇达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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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深圳 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290001 号),认为:《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要求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崇达技术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崇达技术拟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崇达技术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崇达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信建投同意崇 达技术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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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欢 刘能清
保荐机构(盖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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