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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7

Mar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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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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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 年 3 月 9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3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 — 月 30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5:00 2017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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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 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 年 3 月 27 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侨城侨城东路 2002 号深圳博林诺 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 2、审议《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审议《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4、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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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8 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1、2、3、4、5、6、7、9 均 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2、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 年 3 月 28 日-2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 2017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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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联系传真:0755-2606869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815 投票简称:“崇达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九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议案》
3.00
4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
5 《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6 《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6.00
7 《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7.00
8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00
9 《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9.00

本次会议议案无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议案表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 的所有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 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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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曹茜茜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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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联系传真:0755-26068695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 16 号深圳市崇达电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

  • 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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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截止 2017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签署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传真件、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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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 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崇达电 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名称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4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8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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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9 的议案》

附注:

  •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 2、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3、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 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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