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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ak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6
Nov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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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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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 年11 月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11 月28 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1 月27 日至11 月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1 月27 日下午15:00—2016 年11 月28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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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 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11 月22 日
-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 年11 月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侨城侨城东路2002 号深圳博林诺 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选举姜雪飞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2.2 选举朱雪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2.3 选举余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2.4 选举汪姜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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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 选举肖志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2 选举徐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3 选举李泽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1 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监事;
-
4.2 选举于跃文先生为公司监事。
-
5、审议《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 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3、议案4 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 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11 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相关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4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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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11 月24 日-25 日,上午9:00 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工业大街16 号深圳市 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6 年11 月25 日下午1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815 投票简称:“崇达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
累积投票 |
| 2.1 | 选举姜雪飞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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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 | 选举朱雪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2.02 |
|---|---|---|
| 2.3 | 选举余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2.03 |
| 2.4 | 选举汪姜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2.04 |
| 3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 3.1 | 选举肖志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3.01 |
| 3.2 | 选举徐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3.02 |
| 3.3 | 选举李泽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3.03 |
| 4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 4.1 | 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监事 | 4.01 |
| 4.2 | 选举于跃文先生为公司监事 | 4.02 |
| 5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议案3、议案4 采用累积投票制,如议案 2 为选 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 人,依此类推;议案3 为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 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 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 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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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
-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4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
-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4,有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6 年11 月28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1 月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11 月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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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曹茜茜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联系传真:0755-26068695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工业大街16 号深圳市崇达 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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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一: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截止2016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签署股东(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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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回执传真件、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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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 席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 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 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结束之日止。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名称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为代表股份数乘以4) |
累积投票制 同意票数(股) |
||
| 2.1 | 选举姜雪飞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票 | ||
| 2.2 | 选举朱雪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票 | ||
| 2.3 | 选举余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票 | ||
| 2.4 | 选举汪姜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票 | ||
| 3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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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票数为代表股份数乘以3)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票数(股) | |
|---|---|---|---|---|
| 3.1 | 选举肖志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票 | ||
| 3.2 | 选举徐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票 | ||
| 3.3 | 选举李泽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票 | ||
| 4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票数为代表股份数乘以2) |
累积投票制 同意票数(股) |
||
| 4.1 | 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监事 | 票 | ||
| 4.2 | 选举于跃文先生为公司监事 | 票 | ||
| 5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6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议案 2、议案 3、议案4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同意票 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的, 每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需选 举的董事/监事数”。在议案 2 中,对每一位董事候选人,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 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 4 的乘积数,超出的为无效票。在议案 4 中,对每一位监事候选人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 2 的乘积数,超过的为无效票。 股东可以将全部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个董事/监事候 选人,也可以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3、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 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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