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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Global Circuit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Apr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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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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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监事 会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检查财务及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的利益及员工的合法权 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的发展。
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 |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事项 | 审议情况 |
|---|---|---|---|---|
| 1 | 2023年3月1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稿)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 2 | 2023年3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 3 | 2032年4月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4 | 2023年4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通过 |
| 5 | 2023年6月1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通过 | |||
| 6 | 2023年6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通过 | |||
| 7 | 2023年7月21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流动资金的议案》 | 通过 | |||
| 8 | 2023年8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
| 9 | 2023年10月1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通过 |
| 10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通过 |
|---|---|---|---|---|
| 11 | 2023年12月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股权激励、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的 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并未发 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进行监督检 查并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遵 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 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进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 .公司对外投资和出售资产等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的投资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3 年 度,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无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股东 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出售重要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5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 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 论证和谨慎决策,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6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7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 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 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 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
9. 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限售股份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 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 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 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公司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10.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 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 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2024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重大 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 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参与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等组织 的培训会议,及时学习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新形势,履行好 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