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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Global Circuit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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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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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电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300739 股票简称:明阳电路 债券代码:123087 债权简称:明电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6.32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6 月21 日至2026 年12 月14 日 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81 号”核准,深圳明阳电 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2 月15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了67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67,300.00 万 元。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7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 年1 月5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债”,债券代码“12308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明电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2 月2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2021 年6 月21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12 月14 日)止,即自 2021 年6 月21 日至2026 年12 月14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673 万张;

(二)发行规模:67,3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100 元/张;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五)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 年,即自2020 年12 月15 日至2026 年 12 月14 日;

(六)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2 月21 日)起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6 月21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12 月14 日)止,即自2021 年6 月21 日至2026 年12 月14 日;

(七)转股价格:16.32 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条款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明电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

  •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

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 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 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 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大 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 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 外:

  • 1.“明电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 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明电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明电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即2020 年12 月15 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 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 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2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最新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电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6.32 元/股。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1.公司于2021 年2 月19 日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 年2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23 元/股 向下修正为16.62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 年2 月22 日。具 体内容详见2021 年2 月19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

  1. 2021 年5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279,220,000.00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人民币83,766,000.00 元(含税)。公司于2021 年5 月21 日(股权登记日) 实施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62 元/股调整至16.3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5 月14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 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五、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六、可转债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 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七、可转债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6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 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八、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明电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2020 年12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咨询部门: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27243637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