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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Global Circuit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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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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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南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 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0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1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会会议共15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4 次会议。

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 认为公司在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召
开日期
独立意见
类型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 2020 年
1 月10
第二届董
事会十次
(临时)
会议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0 年
4 月9 日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二次(临
时)会议
对修订后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20 年
4 月10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三次(临
时)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年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的独立意
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同业竞争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20 年
4 月27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四次(定
期)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5 2020 年
6 月2 日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五次(临
时)会议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同意
6 2020 年
6 月19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七次(临
时)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19 年
12 月27
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
次(临时)
会议
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20 年
8 月21
第二届董
事会十八
次(定期)
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20 年
8 月31
第二届董
事会十九
次(临时)
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
同意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二次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9 2020 年
12 月2
第二届董
事会二十
二次(临
时)会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20 年
12 月10
第二届董
事会二十
三次(临
时)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2020 年
12 月25
第二届董
事会二十
四次(临
时)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事项,未召开提 名委员会会议。

战略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 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以及投资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整体规划,对公司 的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的稳定持续的发展。报告期内, 共召开5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3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 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2、2020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3、2020 年6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4、2020 年6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4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5、2020 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 制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 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谨慎、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5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

南洁

2021 年4 月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