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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Global Circuit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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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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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南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 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0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1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会会议共15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4 次会议。
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 认为公司在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序 号 |
会议召 开日期 |
独立意见 类型 |
||
|---|---|---|---|---|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
| 1 | 2020 年 1 月10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十次 (临时) 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 | 2020 年 4 月9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
| 二次(临 时)会议 |
对修订后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3 | 2020 年 4 月10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三次(临 时)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年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同业竞争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2020 年 4 月27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四次(定 期)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5 | 2020 年 6 月2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五次(临 时)会议 |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6 | 2020 年 6 月19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 七次(临 时)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0 | 2019 年 12 月27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 次(临时) 会议 |
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7 | 2020 年 8 月21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十八 次(定期) 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8 | 2020 年 8 月31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十九 次(临时) 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二次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9 | 2020 年 12 月2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二十 二次(临 时)会议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0 | 2020 年 12 月10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二十 三次(临 时)会议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1 | 2020 年 12 月25 日 |
第二届董 事会二十 四次(临 时)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事项,未召开提 名委员会会议。
战略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 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以及投资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整体规划,对公司 的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的稳定持续的发展。报告期内, 共召开5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3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 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2、2020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3、2020 年6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4、2020 年6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4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5、2020 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 制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 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谨慎、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5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
南洁
2021 年4 月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