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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a AIoT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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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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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8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于2023年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72),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洲集团”)《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九洲集团提议将《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 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九洲集团直接持有日海智能6,240万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16.67%。九洲集团作为临时提案之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 且 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下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海智能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进行调 整:芯通电子担保额度增加 4 亿元、日海恒联担保额度增加 0.2 亿元、珠海龙芯担 保额度增加 2 亿元、日海通服向日海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 3 亿元、日海物联向 日海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 3 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 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述担保额度申请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除上述补充外,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它事项不变。

二、现将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 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九洲集团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至

2023年8月2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 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 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 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3日。

  •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 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2、3为等额选举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3.01 选举薛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杨宇翔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李鸿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肖建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4.01 选举黄海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赵广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刘江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3、提案3、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逐项表决,其中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

  •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9:30-11:30、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

  • 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王东。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创新大厦 B 栋 17 层。

  •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 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 4、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对应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 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选举票数
3.01 选举薛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杨宇翔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李鸿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肖建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选举票数
4.01 选举黄海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赵广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刘江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表决议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 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表决议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候选人人数)为限进行投票, 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