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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a AIoT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Sep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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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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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编号:2015-03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9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 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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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 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 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二)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一)登记时间:2015年10月9日9:30-11:30、14:00-17:00。

  •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一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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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13。

  • 2、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日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 议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

  • 务操作。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 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 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对全部议案统一表决 100
议案1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议案2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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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 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 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 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 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 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彭健、方玲玲。

联系部门: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16666、0755-86185752。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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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一楼日海通讯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7。

  •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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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 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 应地方填上“√”。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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