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unsea AIo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20, 2021
54361_rns_2021-05-20_99cf1e43-cd82-455f-8e47-8ff8ca3cc4a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日海智能科 “ ” “ ” “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日海智能 、 上市公司 、 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日海智能 2021 年度办理应收 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拟与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九控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为20,000万元,融资 期限不超过6个月,融资利率为年化6.25%,融资利息不超过638.89万元。
由于九控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九 洲”)全资下属公司,故九控保理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公司名称 | 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毅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美年国际广场5栋B515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TT1C0U |
1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 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从事 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影业和文化产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项目策划;投资 经营范围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征集、利用企 业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与咨询服务;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机 构或个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 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以上涉及国家规定 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九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九控保理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珠海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关联关系
-
九控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的下属全资公司,因此九控保理是公司的关
-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4、履约能力
-
九控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5、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 | 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26,889,139.80 | 201,497,374.41 |
| 负债总额 | 226,718,278.70 | 202,213,657.33 |
| 净资产 | 100,170,861.10 | -716,282.92 |
| 项目 | 2021 年1-3 月(未经审计) | 2020 年(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945,199.16 | 3,300,314.47 |
| 净利润 | 887,144.02 | -716,282.92 |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
(一)保理业务的方式:公开型有追索权的国内应收账款保理;
-
(二)保理融资金额:20,000 万元;
-
(三)保理融资期限:6 个月;
-
(四)融资利率:年化 6.25%;
2
- (五)利息支付方式:前期一次性支付 2 个月利息,第三个月开始按月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定价依据
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有利 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定价方法客观、 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今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与 九控保理发生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 10,000 万元,产生利 息 105.90 万元。
六、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与九控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同 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与九控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 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 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综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 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认 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九控保理开展本次保理融资业务的事项系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 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 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应 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