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RESIN NEW MATERIALS CO.,LTD, XI'A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Nov 26, 2021

55474_rns_2021-11-26_146f0f02-8c0b-4dd2-b1f0-1aec0b3b6918.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静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静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 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 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 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股票代码:300487

法定代表人:高月静 董事会秘书:范勇建 公司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蓝晓科技园 邮政编码:710076 联系电话:029-81112902 传真:029-88453538 互联网地址:www.sunresin.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00《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静,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静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澳洲注册会 计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李静女士为 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金融审计),并被西安交通大学 ACCA 专业以及西 安财经学院 MPACC 会计硕士聘请为校外导师。2014 年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授予李静同志“青年五四奖章”。李静女士自 2008 年起就职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担任高级经理、合伙人职务。现任西安蓝晓科技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 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2 月 10 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每日 9:00-12:00、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

邮政编码:710076

联系电话:029-81112902

公司传真:029-8845353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李静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李静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 赞成 、 反对 、 弃权 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