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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ON AGM Information 2021

Jul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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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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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百一十年股東常會議程

  • 一、時間: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六月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 二、地點: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266 號9 樓(漢來大飯店9 樓金銀廳) 三、主席致詞:

四、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營業報告。

  • (二)一百零九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 (三)一百零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四)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 五、承認事項

  • (一)承認一百零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決算表冊案。

  • (二) 承認一百零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六、討論暨選舉事項

  • (一)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二)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1

【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34 頁~37 頁。

  • (二)一百零九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38 頁。

  • (三)一百零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獲利(加計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為新台幣

  • 1,072,414,395 元,擬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擬議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

  • 13,000,000 元整,員工酬勞新台幣23,500,000 元整,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 (四)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本公司截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對外背書保證總額為美金貳仟萬元整。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一百零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各項財務決算表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青霖會 計師及蔡淑滿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請參閱本手冊第7 頁~25 頁。

  • 二、上項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核竣事。 三、謹提請 議決。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百零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109 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851,649,577 元,合計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874,945,224 元,擬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602,231,357 元,每股配發2.4 元,全 數發放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 職工福利委員會。

  • 二、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 三、本次盈餘分派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發行在外流通股份數 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

四、盈餘分配表請參閱下表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109 年度稅後淨利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加: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轉
減:其他合()(109 年度定福利計再衡量數)
本期可分配盈餘
減:分配股東股利-現金股利每股2.4 元()
未分配盈餘
:股東股利:250,929,732 股*2.4 元=NT$602,231,357
92,636,904
851,649,577
(84,903,050)
18,180,874
(2,619,081)
874,945,224
(602,231,357)
272,713,867

五、謹提請 議決。 決議:

【討論暨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配合公司 理及 實際運作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前後對 表如下:

理由
第六條 本公司本額定為新台幣伍拾
,分為伍億股,每股新
台幣壹拾,授權董事會
業務需要分次發行。
前項本額總額中保新台幣
柒億發行員工認股權
證,仟萬股,每股壹拾
元,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
行。
本公司本額定為新台幣
拾億,分為參
股,每股新台幣壹拾
,授權董事會業務
分次發行。
一、配合公司營運需
,提高公司額
定股本。
二、為奬勵員工,新
員工認股權
證發行額度。
第六之一條 本公司表發行股份總數
數股東席之股東會,及
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以實際買回股份
價格讓予員工,
於發行日通股收盤價之認
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證。
本公司表發行股份
總數過數股東席之股
東會,及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
實際買回股份之
價格讓予員工。
奬勵員工及法
定,新增得於市
發行員工認股權
證。
理由
第六之二條 本公司發行新股時,承股份
之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
公司員工,其條及承
式授權董事會決議之。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
公司員工,其條及分配方
式授權董事會決議之。
(新) 奬勵員工及法
定,新員工酬之
股份購或分配對
第十七條 本公司設置董事七至九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
名制度,由股東會
董事人名單中選之,
期三年,得連任。所
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之股
份總額應符合主管機頒佈的
「公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
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之
規定。
前項董事額中,設置獨立
不得少於三且不得
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
東會就獨立董事人名單
之,獨立董事連續任
得超過三獨立董事之
資格與兼限制
獨立性之認定、提方式及其
應遵行事項,依證管機
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每月支領薪資
車馬費,由董事會依業通
支給議定。
本公司為全董事於其
內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
賠償責任購買責任
本公司設置董事七至九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
二條之一之名制
度,由股東會董事
人名單中選之,期三
年,得連任。所
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
之股份總額應符合主管機
頒佈的「公發行公司
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
查核實施」之規定。
前項董事額中,設置獨
董事不得少於三
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
五分之一,由股東會就獨
董事人名單中選
之,獨立董事連續任
得超過九年。獨立
事之資格與兼
限制獨立性之認定、
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依證管機關之相
關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每月支領
車馬費,由董事會依
業通常水支給議定。
董事會得視實際需要
數以上董事席,席過
同意,於期中為全
董事購買責任
一、配合公司理,
第二項本公
獨立董事
不得超過三
二、依上市公司董事
設置及行使職
應遵循事項
點第十六條公司
為董事購買責
,修
四項條
理由
第十九條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之席及席董事過
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
並得一方式選一
董事長。董事長依、章
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
行本公司一事務。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之席及
董事過數之同意互選董事
長一,依、章程、
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
本公司一事務。
公司營運需求
增設副董事長一
職。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六十九
月十二日,第二十九次
於一百零年六月十九
日,第三十次修於一百一十
年六月九日。
本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六
十九年月十二日,第二
十九次修於一百零
六月十九日。
修訂日期。

二、謹提請 議決。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 說明:一、本 董事 期至110 年5 月29 日止,依法於本次股東 會全 改選。

  • 二、依公司章程規定,本次 選董事九席,其中四席為 獨立 董事,全 部採候

  • 制 任 期三年, 110 年6 月9 日至113 年6 月8 日止。

  • 三、經第15 第16 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 董事及 獨立 董事 人名單』 (請參閱本 手冊第39 頁~40 頁):

  • 四、謹 提請選舉。

選舉 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