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ON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7, 2016

52070_rns_2016-06-07_d2df71c5-e224-4673-b070-d87532d6a3dd.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百零五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288-7 號6 樓之1(本公司員工餐廳)

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案)

說明:一、配合104年5月2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號總統令修正公司法,爰修正本公 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條文 修正後 修正前 修正理由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含)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含)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
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
額。
前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
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
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
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
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
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每屆決算所得盈餘,除依法完
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金及其它依規定應提撥
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
事會就該餘額併同加計以前年度累
計未分配盈餘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
東會決議分配之。
本公司股利發放,則由董事會參考營
運及資本支出需求,擬定合適之現金
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提案報請股東
會同意,惟現金股利發放以不低於當
年分配數20%為限。
本公司每屆決算所得盈餘,除依法完
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
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
餘公積金及其它依規定應提撥之特別
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分
派如下:
一、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二。
二、董事酬勞最高百分之五。
三、扣除前各項餘額後
由董事會就該
餘額併同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
餘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
之。
而員工紅利之分派對象得包括本公司
員工及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股利發放,則由董事會參考營
運及資本支出需求,擬定合適之現金
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提案報請股東
會同意,惟現金股利發放以不低於當
年分配數20%為限。
配合公司
法第235條
之1修正。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八
月十二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一百
零三年六月四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
一百零四年六月九日,第二十八次修
正於一百零五年六月三日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八月
十二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一百零
三年六月四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一
百零四年六月九日。
增加條文
修訂日
期。

三、謹提請 議決。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一百零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一百零四年度各項財務決算表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鈴 雯會計師及蔡淑滿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上項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

  • 三、謹提請 承認。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一百零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核議。

  • 說 明:一、本公司104 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441,792,511 元,合計可分配盈餘為新台 幣462,699,686 元,擬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分配,股東股利新台幣 376,394,598 元,每股配發1.5 元,擬全數發放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 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職工福利委員會。

  • 二、 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本次盈餘分派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發行在外流通股份 數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四、盈餘分配表請參閱下表

盈餘分配表請參閱下表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104 年度稅後淨利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減:其他綜合(損)益(104 年度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損益)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減:分配股東股利-現金股利每股1.5 元(註)
期末未分配盈餘
68,335,474
441,792,511
(44,179,251)
(3,249,048)
462,699,686
(376,394,598)
86,305,088

註:股東股利:250,929,732 股*1.5 元=NT$376,394,598

五、謹提請 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