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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ING.CO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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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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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142 债券代码:112800 债券简称:18苏宁07

“18 苏宁 07”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六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 18 苏宁 07 ,债券代码: 1128002021 年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1115 日。凡在 20211115 日前(含当日) 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11115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本期债券将于 20211116 日支付 20201116 日至 20211115 日期间的利息,已于 20211112 日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2018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2128号文”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1月16日支付2020年11月16日 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的利息。根据《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 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六期)。

3、品种、期限和规模: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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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苏宁债第二次债券购回基本方案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于2021年1月7日足额支付“18苏宁07” 的债券购回金额,债券购回完成后“18苏宁0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6,464,320张。

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6日和2021年10月19日发布了《关 于“18苏宁07”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1-133)、《关于“18苏宁07”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关于“18苏宁07”票面利率调整及投 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18苏宁07”发行人维持票面利率不变,本期 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4.90%。

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8苏宁07”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8苏宁07”回售登记期为2021年10 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仅限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 “18苏宁07”的回售数量为6,200,670张,剩余托管量为263,650张。 4、债券简称:18苏宁07;债券代码:112800。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9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 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 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 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 (2021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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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2021年10月19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 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起息日:2018年11月16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16日;若持 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若持有人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6、信用级别: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发布跟 踪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19、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90%。

20、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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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付息方案

“18苏宁07”的当期票面利率为4.9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 发利息人民币49.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 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9.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 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9.0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5日

2、债券除息日:2021年11月16日

3、债券付息日:2021年11月16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11月1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 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1月16日支付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 的利息,已于2021年11月12日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 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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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 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 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 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任峻

联系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

邮政编码:210042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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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0836701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518048

  •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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