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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ING.CO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Dec 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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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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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3-06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庆苏宁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宁商业保理公司”)分别提供最高额为3 亿元、4.5 亿元的财务资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1、财务资助目的

公司此次对控股子公司-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主要为满足其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强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能 力,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需求,促进苏宁商业生态圈的发展。 2、财务资助额度及期限

公司分别为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公司提供最高额为3 亿元、4.5 亿 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提供的财务资助 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3、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

公司根据财务资助实施时的实际金额和借款时间,按照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 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4、财务资助审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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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和保荐意见。本次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5、财务资助协议签署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公司将在财务 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2 年12 月19 日,法定代表人尚姬娟,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出资22,5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75%,公司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总额的25%。经营范围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 转让业务。

截止2013 年11 月30 日,苏宁小贷公司总资产30,282.26 万元,总负债26.87 万元,2013 年1-11 月实现净利润242.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 年7 月26 日,法定代表人尚姬娟,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苏宁金融有限公司出资4,125 万元,占注册资本 总额的75%,公司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 额的25%。经营范围包括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 结算、管理与催收;销户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 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截止2013 年11 月30 日,苏宁商业保理公司总资产4,335.89 万元,总负债 6.19 万元,2013 年1-11 月实现净利润-1.5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其他股东情况及财务资助措施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9 月30 日,持有本公司14.73%股份,同时本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 先生分别持有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9.75%、20.0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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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金融服务是苏宁开放前后台能力,为消费者、供应商以及第三方合作商户提 供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链融资、小额贷款、消费金融等金融服务都能够有 效的提高客户粘性,推动苏宁零售主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必须不遗余力对金融 业务进行长期的投入和持续的创新。作为公司金融业务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苏 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公司自成立后,团队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运营也日渐 成熟,为支持前述两个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的金融服务能力,公司有 必要向其提供相关财务资助。此外,公司按照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其 收取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交易公允,公司利益未因此受到损害。考虑到苏宁电 器集团作为参股方仅持股25%,且业务运营均由公司专业团队负责,故本次其未 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一方面,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公司面向开放平台合作伙伴、苏宁供 应商、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拥有稳定、广泛的客户群体,且本身针对各产品 业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业务发展前景较好;另一方面,公司拥有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 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 合公司既定业务发展规划,通过支持其业务发展,提升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 满足合作伙伴、供应商、企业客户对金融服务产品的需求,加快公司金融板块业 务建设;同时,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有效降低小贷公司、保理公司融 资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且本次交易事项公允、风险可控,公 司利益并未受到损害。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管理层事前向独立董事递交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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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管理层沟通,审阅相关材料,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如下:

1、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支持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商业保理公司业务发展, 有助于获得较低融资成本,促进业务规模扩大;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业务管理流程,能 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交易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议案已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1、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认可意见,决议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公司本次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了满足其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 加强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促进苏宁商业生态圈的良性发展,且将参考同期 贷款利率向其收取财务资助使用费,利率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

3、中信证券同意苏宁云商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子公司)事项,累计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金额0 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0 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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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12 月2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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