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UNING.COM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Jul 3, 2007
54087_rns_2007-07-03_df97b7b8-c7b1-4ac4-95bf-2e45d1ff52e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7-043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 年 5 月,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公司 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0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由安信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见公司 2007 - 034 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安信证券近期分别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 业部(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已在商业银行中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应将 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2、商业银行按月在规定时间前向公司出具对帐单,并抄送安信证券。
3、安信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配合安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安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 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 当及时通知安信证券。
5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安信证券出具对帐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 配合安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7 月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