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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ING.COM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Dec 10, 2025
54087_rns_2025-12-10_5c817fee-682a-4835-9a3f-b24f0692bde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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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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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国枫兴华评报字[2025]第080005号
(共1册, 第1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11020071202500341 | ||||
|---|---|---|---|---|---|
| 合同编号: | 国枫兴华(2025)080002号 | ||||
| 报告类型: |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 报告文号: | 国枫兴华评报字[2025]第080005号 | ||||
| 报告名称: |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客优仕(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 评估结论: | $-114, 336, 619, 72$ 元 | ||||
| 评估报告日: | 2025年11月28日 | ||||
| 评估机构名称: | 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罗岗 | (资产评估师) | 正式会员 编号: 42200011 | |||
| 签名人员: | 巩亮 | (资产评估师) | 正式会员 编号: 11190333 | ||
| 罗岗、巩亮已实名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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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 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 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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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 |
|---|---|
| 资产评估摘要 | |
|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
| $\rightarrow$ . |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4 |
| $\Box$ . | 评估目的 |
| 三、 |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四、 | 价值类型 |
| 五、 | 评估基准日 |
| 六、 | 评估依据 |
| 七、 | 评估方法 |
| 八、 |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九、 | 评估假设 |
| 十、 | 评估结论 |
| 十一、 | 特别事项说明 |
| 十二、 |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十三、 | 资产评估报告日 |
| 十四、 | 签名盖章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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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 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 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评 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及负债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 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 见。
六、资产评估已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己经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 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 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摘要
国枫兴华评报字[2025]第080005号
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客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客优仕(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客优仕(上 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需对所涉及的客优仕(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 客优仕(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 客优仕(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9月30日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 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65.25 万 元, 评估价值为 365.25 万元, 评估无增值: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798.91 万 元, 评估价值为 11,798.91 万元, 评估无增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433.66 万元,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 433. 66 万元, 评估无增值。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9月30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А | B | $C = B - A$ | $D=C/A \times 100$ | ||
| 流动资产 | 195.57 | 195.57 | |||
| 非流动资产 | $\overline{2}$ | 169.68 | 169.68 | ||
| 其中: 无形资产 | 3 | 169.68 | 169.68 | $\overline{ }$ | |
| 资产总计 | 4 | 365.25 | 1/365.25 | ||
| 流动负债三、 | 5 | 11,798.91 | 11,798.91 | - | |
| 非流动负债四、 | 6 | ||||
| 负债总计 | 7 | 11,798.91 | 11,798.91 | لمطنة- | |
| 净资产 | 8 | $-11,433.66$ | 11,433.66 | 752- |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 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即自 2025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6年09月29日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 解评估结论, 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国枫兴华评报字[2025]第080005号
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客 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25 年 09 月 30 日的市场 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客优仕 (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 的使用人。
(一) 委托人简介
企业名称: 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 50403242
企业地址: 4103-6, AIA KOWLOON TOWER, 100 HOW MING STREET, KWUN TONG, KLN HONG KONG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03月13日
(二) 被评估单位简介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 客优仕(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32537576A
法定住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205号4层K部位
法定代表人: 周杨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5年04月14日
营业期限: 2015年04月14日至2045年04月13日
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 食品销售; 酒类经营; 出版物批发; 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 设计、代理; 广告发布; 针纺织品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 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动自行 车销售;乐器批发;家具销售;钟表销售;玩具销售;化妆品批发;服装服饰 批发;鞋帽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汽 车零配件批发; 礼品花卉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 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 场营销策划; 票务代理服务; 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制 冷、空调设备销售; 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成立于 2015年 04月 14日, 设立登记时, 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近一年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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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近一年来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09月30日 |
|---|---|---|
| 流动资产 | 5,448.09 | 195.57 |
| 非流动资产 | 402.25 | 169.68 |
| 无形资产 | 402.25 | 169.68 |
| 资产总计 | 5,850.34 | 365.25 |
| 流动负债 | 14,253.99 | 11,798.91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 14,253.99 | 11,798.91 |
| 所有者权益 | $-8,403.65$ | $-11,433.66$ |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来的经营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 一、营业收入 | $-3.02$ | $-0.00$ |
| 减:营业成本 | 2.87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0.00$ | |
| 销售费用 | $-4.39$ | |
| 管理费用 | 242.02 | 139.49 |
| 财务费用 | $-0.16$ | 0.10 |
| 资产减值损失 | 51.27 | 402.26 |
| 信用减值损失 | 522.50 | 2,326.76 |
| 加:其他收益 | 1.45 | 0.04 |
| 资产处置收益 | $-110.03$ | |
| 二、营业利润 | $-815.68$ | $-2,978.60$ |
| 营业外收入加: | 0.35 | 0.02 |
| 营业外支出减: | 47.98 | 51.43 |
| 利润总额三、 | $-863.31$ | $-3,030.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٠ | |
| 净利润四、 | $-863.31$ | $-3,030.02$ |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 2024 年度的会计报表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天衡专字(2025)01889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苏宁国际间接控股被评估单位。
(三)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 用人使用,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 评估目的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客优仕(上海)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需对所涉及的客优什(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讲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 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65.25 万元;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 798.91 万元; 净资产 账面价值-11,433.66 万元, 具体范围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明细表为准。
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
| 195.57************************************** | |
| 非流动资产 | 169. 68************************************** |
| i Loopered e versitiv a commission d'al-其中: 无形资产A PACK OF THE REPORTED THE REPORT OF THE REPORT OF THE REPORT OF THE REPORT OF THE REPORT OF THE REPORT OF THE-------------------------------------- | 169.68,,,,,,,,,,,,,,,,,,,,,,,,, |
| 资产总计2. 然后在我们的过去分词在老年上的整个字了。 美丽家庭的时候的 化硫--------------------------------------- | 365.25 |
| 流动负债 | 11, 798, 91 |
电话: 010-62019591
| 项 | 值 |
|---|---|
| E | |
| ************************************** | |
| 桂 | 11, |
| P 0 | 198. |
| ,,,,,,,,,,,,,,,,,,,,,,,,,,,,,,,,,,,,,,, | ,,,,,,,,,,,,,,,,,,,,,,,,,,,,,,,,,,,,,,, |
| 净ΥĤîπ | $-11,433$ |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 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的情况如下:
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一其他。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值 1,955,740.45元,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无形资产一其他
无形资产一其他原始入账价值 5, 440, 754, 70 元, 账面价值 1, 696, 782, 96 元, 为34项委外研发的系统软件及相关的功能优化, 取得日期为2022年, 截 至评估基准日, 由于业务停滞, 相关无形资产均处于闲置状况。
(三)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无申报的表外资产。
(四)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 额。
企业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四、 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 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 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 五、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 2025年 09月 30日。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六、 评估依据
(一)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年 12月 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 号, 2019年 1月2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 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关 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令第65号):
9、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二)评估准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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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6.$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1、《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3、《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财政部关于修 改<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
1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 号)。
(三)权属依据
-
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
股份持有证明:
3、出资证明:
-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四)取价依据
1、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2、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评估申报表;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 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 法。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客优什(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市场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讲行比较, 确 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评估表 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 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 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 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 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 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 估。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 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至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表表内各项资产和负债可以识别, 且 都可以采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单独评估,被评估单位不存在对评估对象 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故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经营情况可知, 被评估单位目前处于歇业状 态,未来的经营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管理层难以对企业未来的盈利情况和 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可靠预测, 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被评估单位属于亏损歇业的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在经营阶 段、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与被评估单位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国 内同行业的可比企业转让或收购案例较少,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难 以取得,无法计算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一) 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等,以 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 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 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 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 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
龄分析法, 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 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 值; 对于有确凿依据表明无法收回的, 按零值计算; 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 目按零值计算。
(3) 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查阅相关供货协议, 了解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核 实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对于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 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或劳务等情况的, 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 值。对于那些有确凿依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 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 其评估 值为零。
(4)其他流动资产为预缴增值税, 评估人员调查核实了企业的税收政策, 以 确认其他流动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经核实账面价值无误,以经核实无误的 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 其他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委外研发的系统软件及相关的功能 优化。评估人员对账面记录的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查阅相关的证明资 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评估人员通过调查了解, 被评估单位的软件资产购置时间较早,市场上难以获取相关软件的市场价格, 本次评估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 负债
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评估人员对相关的文件、合 同、账本及相关凭证进行核实, 确认其真实性后,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 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 程和情况如下:
(一) 接受委托
$U^{\pm}$
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 务基本事项, 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 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 的评估计划,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 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08 室 | |
|---|---|---|
| 电话: 010-62019591 | 传真: 010-82250851 |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 前期准备
根据评估基本事项拟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实施项目相关人员培训。
(三) 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 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指导产权持有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产权持有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 上, 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 对纳 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 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产权持有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 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 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 同时反馈给产权持有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讲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杳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产权持有单位 相关人员的配合下,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 对各项资产讲行了现场勘杳, 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杳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产权持有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 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 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 件。
(四) 资料收集
FT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 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 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 以及从政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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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 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 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 选取相应的公 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 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 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 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 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 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根据反馈意见进 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七) 评估档案归档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 整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
九、 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 基本假设
-
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 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
交易假设, 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 评估师根据 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 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 在可 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二) 一般假设
П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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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 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 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三) 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经 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上述 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 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 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5年 09月 30日, 客优仕(上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65.25 万元, 评估价值为 365.25 万元, 评估无增值: 总 负债账面价值为 11, 798. 91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1, 798. 91 万元, 评估无增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433.66 万元,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433.66 万元, 评估 无增值。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9月30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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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A | B | $C = B - A$ | $D=C/A \times 100$ | ||
| 流动资产 | 195.57 | 195.57 | |||
| 非流动资产 | $\overline{2}$ | 169.68 | 169.68 | ||
| 其中: 无形资产 | 3 | 169.68 | 169.68 | - | |
| 资产总计 | 4 | 365.25 | 365.25 | ||
| 流动负债三、 | 5 | 11,798.91 | 11,798.91 | ||
| 四、非流动负债 | 6 | - | |||
| 负债总计 | 7 | 11,798.91 | 11,798.91 | ليهجن- | |
| 净资产 | 8 | $-11,433.66$ | $-11,433.66$ | $\frac{1}{2}$ |
根据上述分析,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1,433.66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 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 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抵押、相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二)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资产评估相关 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以及保证经营的合法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资产评估专业人 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 专业意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杳验证和披露, 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对该资料及其来 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原商超业务己不再经营,原有员工均 已遣散,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影 响。
(四) 本次评估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被评估单位以 2025年0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5)01889号", 被评估单位按照审计调整后的结 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08 室 电话: 010-62019591 传真:010-82250851 16
果进行申报,本次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是在注册会计师审计 的基础上进行的,本评估机构提请报告的使用者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时要关 注上述审计报告。
(五)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无此事项。
(六)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无此事项。
(七)关于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
本次评估不存在其他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
(八)关于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
无此事项。
(九)关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 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无此事项。
(十)关于担保/租赁/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 象的关系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被评估单位的 2 个银行存款账户于评估基准日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具体清 单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面价值 | 状态 |
|---|---|---|---|---|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长寿路支行 | 1001210009524849182 | 14, 257, 56 | 冻结 | |
| 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801001500003902 | 75.75 | 冻结 | |
| 合计 | 14, 333, 31 |
本次评估未考虑冻结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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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事项外, 被评估单位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或有资 产)事项。
(十一) 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 事项特别说明: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 行调整或重新评估。我们不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 承担责任。
(十二) 关于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 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 响的瑕疵情形特别说明:
无此事项。
(十三) 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 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5)01889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除此之外,本次评估不存在其他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十四)其他情况。
(1) 评估结论是在特定评估目的和假设前提下得出的, 不能用于其他目 的:
(2) 未考虑任何可能存在的、未向评估师披露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3) 本次评估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潜在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 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 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 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客优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客优仕(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经承办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 公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 为有效,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十四、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