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ing Universal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5

Apr 21, 2015

53776_rns_2015-04-21_864cca30-6136-4e21-a7f1-f2417541d00b.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13 x 8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健全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给予投 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 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本规划,具体如下:

第一条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 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 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二条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 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 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 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第三条 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具体计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可优先选择合理的现金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周期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拟定该年度的现金或股票分红预案。公司董事会还可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配的具体规定

公司在满足下列先决条件时,可以分配现金股利:公司该年度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 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 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 1.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规划,根据公司现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以 确定相应年度的股东回报计划。

  • 2.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 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况及当期资 金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 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 3.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

  •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 策和利润分配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经持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修改事项时,还应向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

第五条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投入能够 为股东带来稳定回报的业务,在扩大现有业务规模,提升创利能力 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项目,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使股东资产保值 增值,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七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