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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ing Universal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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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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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登峰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的不断提升。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持作用,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贡献力量。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履历及任职情况

本人杨登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长期从事行政法学、立法学等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各类项目十多项,编著出版多篇著作。曾任金智科技(股票代码:002090)独立董事,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及博


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提前审阅会议文件、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及相关情况。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从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出发,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及独立表决,促进相关议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合理决策,为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与广大股东充分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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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董事职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会同提名委员会成员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独立性及履职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充分讨论与审慎研究,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认真审议、独立判断,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上述会议审议了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内部控制报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等议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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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和讨论交流,审慎表决,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均投同意票。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享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并持续关注相关职权的适用情形。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潜在风险的关注,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及调研活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2025年度,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均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工作情况,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及时有效的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2次年报审计沟通会,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计划安排、重点审计领域、审计风险控制措施及审计进展情况等的汇报,关注审计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并就出具的审计意见与审计机构及管理层进行充分讨论交流,保障相关审计信息及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另外,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定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同时不定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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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交流,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

5、与中小股东交流、落实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以及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阅公司披露的公告、投资者互动易平台问答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方式,了解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议案过程中,本人始终从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并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推动公司在重大决策和信息披露过程中更加充分考虑投资者关切,促进公司持续提升治理透明度及规范运作水平。

6、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出席会议、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勤勉尽责的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充分交流,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合计15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均能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为本人独立、高效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安排了独立董事流动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场所,并由专人负责对接履职事宜,进行相关事项的沟通、协调、联络及资料传递等。管理层能够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就重大事项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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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沟通说明,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的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允合法,交易定价合理,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相关定期报告披露前,本人认真审查了定期报告的全部内容,并就相关疑问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展开深入的沟通讨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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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经综合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有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机制运作规范,能充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担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审查了中喜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诚信记录以及过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认为其相关资质齐全,审计项目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审计流程科学有效,且完全独立于公司,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本人同意续聘中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提名或任免、聘任或解聘等相关事项。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程德俊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本人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劲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独立性及履职能力等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充分讨论与审慎研究,认为赵劲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任职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履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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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制定的2024年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及核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特征、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及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独立、专业、审慎的态度,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及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也深刻认识到在日益完善的监管环境要求下,需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的专业度及深度。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规则及行业发展的学习研究,强化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风险管理及合规运作等方面的关注与监督,积极与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开展建设性沟通,不断提升履职质量,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杨登峰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