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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ing Universal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y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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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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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及捂盘惜售、哄抬 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自查报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 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 关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核查要求,并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 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 年 4 月 17 日发布,以下简称“国发[2010]10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2013 年 2 月 26 日发布,以下简称“国办发[2013]17 号文”)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 公司组成自查小组对公司(含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下同)最近三年一期(即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 行为以及是否因该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 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报告期,即2012年度、2013年度、2014 年度及2015年第一季度。

二、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为报告期内在建、拟建及已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共计15个,其 中,已完工项目4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2个。具体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区域 开发主体 项目名称 开发状态
1 南京市 南京绿尔得天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天华绿谷庄园项目 已完工
2 南京市 南京鼎基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NO.2009G30地块项目(璞邸花
园项目)
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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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区域 开发主体 项目名称 开发状态
3 南京市 南京环球乾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NO.2009G30地块项目(名都花
园项目)
已完工
4 上海市 上海苏宁环球实业有
限公司
长风5B地块项目(苏宁天御国际
广场项目)
已完工
5 吉林市 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
公司
吉林天润城项目 在建
6 南京市 南京鼎坤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No.2009G37地块项目(紫金朝阳
府项目)
在建
7 南京市 南京浦东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北外滩水城项目(威尼斯水城项
目)
在建
8 南京市 江苏乾阳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天华硅谷庄园项目 在建
9 南京市 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天润城项目 在建
10 无锡市 无锡北塘苏宁环球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DG-2009-73号地块项目(天御
商业广场项目)
在建
11 芜湖市 芜湖苏宁环球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苏宁环球城市之光项目 在建
12 宜兴市 宜兴苏宁环球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城东新区V地块项目(苏宁天氿
御城项目)
在建
13 南京市 南京浦东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浦东大厦项目 在建
14 昆明市 云南苏宁环球有限公
如安街KC2010-47号地块项目 拟建
15 上海市 上海科学公园发展有
限公司
苏宁环球珊瑚岛项目 拟建

三、自查情况

(一)关于报告期内纳入自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

置土地情形的自查

1 、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以下简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 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 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 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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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 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构成闲置土地 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 书》”,第十一条规定“《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 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2 、自查结果

经自查,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通过竞拍方式以12.9亿元的价格取得昆明市 - 五华区如安街KC2010 47号地块,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30,713.0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使用年 限为40年,规划设计条件中约定容积率﹤6。后由于项目规划设计审批过程中受 建筑限高等限制,致使拍卖后规划设计条件发生变动,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多轮 调整,直至2014年7月方经昆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又因国家审计署开展 - 对云南省土地出让金及耕地保护的专项审计,KC2010 47号地块出让手续暂缓办 理。规划设计方案反复调整期间,昆明市闲置土地检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于2013 年7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公司在三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 金及相关费用并于年内动工建设;而后,昆明市人民政府在《昆明日报》发布《关 于闲置土地烂尾楼占而未建项目的公告》,经昆明市闲置土地检查督办工作领导 - 小组认定,KC2010 47号地块闲置2年以上,要求公司“限期缴纳出让金,逾期 - 收回土地”。目前,公司已缴清了KC2010 47号地块出让金,但至今仍未能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土部门亦未将该地块移交公司使用。根据昆明 - 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出具的书面说明,KC2010 47号地块未签订《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不应纳入闲置土地处置范围。

经自查,纳入核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告期内未曾收到有关国土部门发 出的《闲置土地认定书》,不存在因土地闲置而被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被收回 的情形,亦不存在因土地闲置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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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报告期内纳入自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炒 地情形的自查

1 、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以下简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 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办发[2011]1号)规定:“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 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 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2 、自查结果

经自查,纳入核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告期内不存在向第三方直接转让 土地,或通过转让下属房地产企业股权变相炒地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炒地而受到 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关于报告期内纳入自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捂

盘惜售、哄抬房价情形的自查

1 、自查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2010]53号)第一条规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 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 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第二条规定“各地要加大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 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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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国发[2010]10号文第九条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 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 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 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 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国办发[2013]17号文第五条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 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及 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2 、自查结果

经自查,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及时一次性公开全部 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不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严格 执行了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不存在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 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公司报告期内未曾 因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受到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亦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情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做出书面承诺: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已在《苏宁环球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苏宁环球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第一季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 地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 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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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及其子公司如存在未披露的报告期内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苏宁环球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 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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