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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IRO HOLDING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Sep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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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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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71 证券简称: 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9 月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10 月8 日(星期五)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0 月8 日9:15 时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8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时。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截至2021 年9 月24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1
-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 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
-
酒店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2.2)发行方式和时间
-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4)发行数量
-
(2.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
(2.6)股份锁定期
-
(2.7)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
(2.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9)上市地点
-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议案;
2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 事宜的议案;
-
(11)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12)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3)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 年9 月14 日、9 月15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 项提案需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 项至第11 项提案,关联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第12 项至第14 项提案,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 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以上提案均需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徐家力先生作 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第12 至14 项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与本通知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第1 至11 项议案)另 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 案的表决权利。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3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 2.05 |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 √ |
| 2.06 | 股份锁定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 √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 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 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议案 |
√ |
| 12.00 |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3.00 |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14.00 √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
-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
-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2.登记时间:2021 年9 月27 日、9 月28 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1 年9 月28 日15:3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
-
董事会秘书处。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B 栋2801 室。
-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 号东银中心B 栋2801 室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61050111
传 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14 日
6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本次投票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10 月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0 月8 日9:15~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
-
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 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 票) |
投票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 2.01 | 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
| 2.05 |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 √ | |||
| 2.06 | 股份锁定期 | √ | |||
| 2.07 |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 √ |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 安排 |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8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 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 | |||
| 12.00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13.00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 票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 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9